各党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黔组通〔2018〕4号)和《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贵医党通[2018]16号)文件精神,结合机关党委实际,现将开展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
二、时间安排
各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4 月25日前完成。
三、程序步骤
(一)会议主题
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认真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有关精神,掌握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深刻理解党的十九大的战略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组织活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二)会前准备
1、制定工作方案。
各基层党支部工作方案要对组织生活会会议主题、会前准备工作,会议时间、会议议程、参会人员,会后整改等作出具体安排。
2、认真开展集中学习。
各基层党支部要梳理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等中央和省委规定内容的学习完成情况。学习内容没有完成、学习效果不好的,要“补课”。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是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
3、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
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要带头,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互相谈。谈心时既要沟通思想、说心里话,又要相互听取意见。各基层党支部要对外出流动党员、困难党员等开展谈心谈话作出安排,要采取走访座谈、书面征求等方式,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
4、认真制定问题清单。
各基层党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要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紧紧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组织力发挥好不好,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在深入查找剖析的基础上,支委会认真研究提出班子问题清单,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党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列出个人问题清单,确保查找出来的问题具体实在,像“自己”、是“自己”。
(三)会议安排
组织生活会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
1、召开组织生活会。
会上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要代表支部班子通报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以及整改措施,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班子每名成员逐一进行自我批评。每名班子成员自我批评结束后,其他班子成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
2、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党员时,各基层党支部要制作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党支部书记要先通报党支部班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并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要根据党员日常表现,结合评星定级、积分管理等情况,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
3、认真做好组织评定。
各基层党支部要准确把握“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的原则和中组部《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按规定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4、认真制定整改清单,抓好整改落实。
各基层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认真研究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做到整改措施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及时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机关党委高度重视,按照程序步骤对所属党支部做好指导工作,要把握政策、靠前指导,把责任担起来。机关党委将成立机关党委组织生活会联系组给党支部书记教方法,帮助他们熟悉政策、明确程序,开好会议、抓好整改。各党支部开组织生活会前请将准备工作情况及开会时间报送相关联系组,接受机关党委组织生活会联系组的指导。
(二)精心组织实施。
各党支部在上级党委(党总支)的指导下,对党员现实表现情况进行排查,从实际出发,研究提出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方案,报机关党委审核把关。对少数问题较多、依靠自身力量无法开好组织生活会的党支部,机关党委抓好整顿转化,再开展相关工作。
(三)加强督查指导。
机关党委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注重加强点对点、面对面指导,督促各级基层党组织高度负责、一抓到底,确保广大党员经受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对敷衍应付的,要批评教育、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流于形式、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
各党支部请认真总结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并做好汇总工作,总结材料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特色做法、主要成效、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以上材料请于4月25日中午12:00前交机关党委联系组联络员处。
联系人:张雪晴、王晶
联系电话:0851-88416060
电子邮箱:306575836@qq.com
附件:1、《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
2、《贵州医科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3、《贵州医科大学党员民主评议测评票》
4、《贵州医科大学劝退除名党员情况审批表》
5、《贵州医科大学党支部班子评议测评票》
6、《贵州医科大学机关党委组织生活会联系分组情况表》
中共贵州医科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