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核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发展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围绕学校内涵发展与环境建设这一中心,聚焦学校重点工作,促进“双一流”大学建设,推进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拟于近期启动我校省、校两级发展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党政机构、工会、群团组织、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教辅机构
二、考核内容
所涉检查单位,据《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加快发展目标绩效考核的通知》(黔教(委)组发[〔2017〕]27号)中发展目标所要求的任务指标及各单位目标管理数字化平台指标录入、2017年目标管理指标完成。
三、考核方式
省级材料由牵头单位、协助单位共同完成,牵头单位负责协调协助单位材料的汇总,并及时报送至机关党委,学校审核通过后,报省教育厅。校级材料由各考核单位准备,并录入目标管理数字化平台。采取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创新项目由学校聘请校外专家评审。
三、考核时间安排
2017年12月18-22日
四、考核要求
1.各考核组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发现问题和查找根源作为首要目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检查,掌握第一手资料,不掩盖问题,不避重就轻,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2.各考核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督查职责;不干预考核单位的正常工作,做到自觉、自醒、自警。
3.凡涉及教育厅《2017年度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加快发展目标绩效考核指标》考核内容的牵头单位及协助单位需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于12月22日前由牵头单位汇总后,报送至机关党委;
4.各单位对照2017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在自查的基础上,将共性目标、个性目标和创新项目材料于12月15日前上传至目标管理数字化平台,材料录入平台时间截止至2017年12月15日16:00整;
5.12月18日至22日,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各考核组、考核单位做好准备,确保考核工作如期完成;
6.未尽事宜由目标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考核结果应用
(一)制定《贵州医科大学年度目标发展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经学校同意后实施。各考核单位的考核结果,经校机关党委向学校汇报后,予以挂网公示,并兑现发展目标绩效考核奖。
(二)及时反馈各考核单位考核情况,以利工作改进。
五、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教育厅发展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省教育厅发展目标绩效考核所涉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在机关党委目标考核办公室,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具体如下:
1. 组长:战勇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于 兰 仇春明 付启宏 刘 强 刘雪梅 朱贵阳
陈 颖 陈 周 李 兴 陆德琴 杨 毅 杨 正
杨成兰 张红霞 张丽君 张玲玲 张 兴 张秀林
国 伟 岳 萍 郭 兵 席晓岚 赵 平 桂晓玲
涂 波 谌贻萍 高秀丽 彭安辉 温小军 潘丽芬
2. 办公室主任:李宏伟
成员:邓 欣 张雪晴 王 晶
(二)成立医科大目标绩效考核专家组 按姓氏笔画排列
1. 组长:冯广卫 张红霞 岳 萍 赵 平
姚思勤 徐贵荣
成员: 郑丹丹 刘 慧 商传禹 陶 琴
李 颖 李杏春 李 亚 高越月
2.考核组分组:见附件1
第一组:负责学校党务部门的材料审核(共11个单位)。
第二组:负责校行政部门1的材料审核(共9个单位)。
第三组:负责校行政部门2的材料审核(共9个单位)。
第四组:负责教辅部门的材料审核(含校医院,共8个单位)。
第五组:负责重点实验室及人文社科类院校的材料审核(共11个单位)。
第六组:负责理工医学门类院校的材料审核(含六个临床学院,共12个单位)。
第七组:负责各单位创新材料审核(共60个单位)。
六、评分及汇总
1.本次考核评分实行两级审核制。
2.成立六个检查组及一个创新项目组,对各单位上传到目标管理数字化平台上的资料,按照目标体系逐项进行对照检查,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填写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评分表(《2017年目标绩效考核评分表》,见附件2),并对扣分项做详细说明。
3.聘请专家担任组长,对考核评分表进行复审,以确保各部门的量化评分公平准确。
七、材料报送
请各组于2017年12月27日前将《目标绩效考核评分表》(需组长签字)打印后交至目标绩效考核办公室,电子文档打包后发送至QQ邮箱:727178384 @qq.com
附 1.2017年目标考核分组名单
2.2017年目标绩效考核评分表
目标绩效考核办公室
2017年11月21日
注意事项:
1.截止时间未将考核材料上传至平台的单位视为不合格;
2.建档分类需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未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建档的,各检查组将酌情扣分;
3.本表格请考核组成员自行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