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科大学机关党委2019年度党支部标
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和示范认定工作的
通 知
机关各支部:
为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共贵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及贯彻省委教育工委《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加强机关基层党支部组织建设,全面掌握2019年各党支部完成工作任务,以及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根据《关于认真做好省属高校系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和示范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委)函[2019]32号)精神和学校有关要求,结合机关党委实际,现就认真做好机关党委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和示范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机关党委下辖34个党支部。
二、验收内容
重点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反映2019年抓党建工作情况,党支部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全面自查摸底,结合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执行基本制度、落实基本任务、强化基本保障等方面情况进行验收。
三、实施步骤
(一)支部自评。坚持分级分类负责,各党支部参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试行)》、中共贵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贵州医科大学教师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等制度和《机关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表》等文件对照相关领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全面自查摸底,结合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执行基本制度、落实基本任务、强化基本保障等方面情况,完善《贵州医科大学机关党委党支部标准化工作手册》(二),组织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申报机关党委。
(二)机关党委评定。各党支部要根据今年机关党委开展的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考核指标及量化观测点内容提交《贵州医科大学机关党委党支部标准化工作手册(二)及支撑材料接受机关党委督导检查。机关党委根据检查结果结合各党支部自评,按30%比例开展达标党支部集中评定,填写《贵州医科大学党支部达标备案及示范党支部推荐表》。并将评定结果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达标验收和示范认定是一项十分严峻的工作,请各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部署,抓好落实,机关党委将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对确定的申报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广泛听取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公开透明,严肃达标验收和示范认定工作纪律,严把审核材料,对排查为软弱涣散的党支部,未整顿提升验收的一律不得备案和命名;对伪造材料或未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
(三)做好宣传推广。机关党委将对开展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合格和示范认定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所有党支部和党员积极参与到达标验收和示范认定工作中来。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并注重发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办法,指导各党支部达标验收和示范认定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五、结果运用
(一)评定结果将作为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
(二)评定结果将作为各党支部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工作
请各支部于2019年12月10日(星期二)16:00前将党支部达标验收和示范认定情况报告(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报送机关党委。
联系人:王晶;
联系电话:88416060,18585869995
邮箱:306575836。
(二) 督导检查时间安排:
督导检查时间为2019年12月11日(周三全天)
(三)现场督导检查纪律要求
1、请各党支部书记及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照接受督导检查的,请向机关党委申请,并在征得同意后,可进行时间上的适当调整。
2、请接受督导检查的党支部提前准备好党建工作支撑材料,确保材料对应本支部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实绩。
附件:《机关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表》
中共贵州医科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