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及《关于做好2022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贵医组字〔2022〕1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党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交纳对象 党组织关系在机关各党支部的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党费计算基数 1.按月领取工资的在职职工党员:每月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为计算基数。 2.组织关系在学校的临时工、合同工党员党费交纳基数,参照有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的党员的标准交纳党费。
三、党费交纳比例 1.党费基数在3000元(含3000元)以内,交纳比例为0.5%; 2.党费基数在3000元至5000元(含5000元)以内,交纳比例为1%; 3.党费基数在5000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以内,交纳比例为1.5%; 4.党费基数在10000元以上的,交纳比例为2%。按比例计算后,党费请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例:354.60元)。
四、党费交纳时间和方式 1.每月5日以前,各支部足额收齐当月党费,做好台帐,同时在《党费证》上做好登记工作,并将党费交至学校党费专用账户。 (户名:中国共产党贵州医科大学委员会;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贵阳诚信路支行;账号:2402018129200249542;缴存说明统一为“xxx支部x月党费”。现金缴款单上的缴款金额务必和本单位当月党费收缴台帐金额一致。) 2.每月7日前,机关各支部将党费收缴台帐(签字盖章)(详见附件1-2)和现金缴款凭证的纸质版复印件交到机关党委党建科(知雨楼8-23),同时,将党费收缴台帐(签字盖章)(详见附件1-2)电子版、PDF版和现金缴款凭证PDF版,发送至邮箱2293334606@qq.com。
五、有关要求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工作,明确专人负责。 2.广大党员应切实增强党性意识,做到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3.新党员应以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当月起交纳党费;党员一般应向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
联系人:龙晓闽
电 话:13984162362
邮 箱:2293334606@qq.com
附件: 1.《贵州医科大学机关党委2022年XX党支部X月教职工党员交纳党费情况汇总表》(参考模板)2.《贵州医科大学机关党委2022年XX党支部X月党员交纳党费情况汇总表》(参考模板)
中共贵州医科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