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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三次集中学习研讨会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22日

    为持续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校党委主题教育有关要求,机关党委决定举行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三次集中学习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前学习内容:

    党的二十大报告

    《中国共产党章程》

    《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汇编》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

    《论党的自我革命》

    《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开展主题教育提出的重要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习近平在陕西西安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发表的重要讲话讲话精神

    二、集中学习研讨时间:

    5月25日(星期四)上午9:30

    三、集中学习研讨地点:

    知雨楼8楼8-18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一)机关党委领导班子成员

    (二)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书记代表

    (三)机关党委部门、机关纪委部门副科级以上干部

    五、学习要求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领会这一重要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中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

    (二)机关各基层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政治引领、思想引领、行动引领作用,主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政治生日等党内组织生活载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实现凝心聚魂筑牢根本、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廉洁奉公树立新风的主题教育目标。

    (三)集中学习研讨会上,机关党委委员结合主题教育学习心得、学校高质量发展、个人岗位职责等作学习研讨发言,发言不少于10分钟。

    (四)参加学习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书面向机关党委请假。

    贵州医科大学机关党委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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