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8〕41 号)、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召开 2018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8〕141 号)、《关于召开 2018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贵医党通〔2019〕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开展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
二、时间安排
各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1月9日前完成。
三、会议主题
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主题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四、程序步骤
(一)认真开展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重点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学习《中共贵州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支部工作的意见》。通过深化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省委有关精神,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二)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外出流动党员,要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对退役军人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 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三)明确民主评议内容,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或者党支部委员会等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基层党支部要以党章为准绳,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组织力发挥好不好,着重对照落实 “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结合中央、省委巡视巡察、校内巡视巡查工作反馈意见,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党员对照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并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 不搞一团和气。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基层党支部要结合党员日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等实际表现,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明确民主评议的具体内容。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等开展评议。
(四)结合具体情况,客观公正做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 防止出现优秀党员比例过高、评议不真实不客观等问题。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优秀”的要予以褒奖。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作为基层党委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七)明确具体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紧扣会议主题,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二)加强督促。
机关党委将派人列席指导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切实保证质量。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报表台账、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不搞“痕迹管理”。
(三)加强总结。
机关党委认真总结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择优推荐一至两个党支部形成典型案例材料,报送组织部。
各党支部请认真总结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情况,做好汇总工作,总结材料应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以上材料请于1月9日中午12:00前交机关党委。
联系人:彭云、王晶
联系电话:0851-88416060
电子邮箱:306575836@qq.com
附件:1.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
附件:2.附件贵州医科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3.贵州医科大学党员民主评议测评票
附件:4.贵州医科大学劝退除名党员情况审批表
附件:5.贵州医科大学党支部班子评议测评票
中共贵州医科大学机关党委
2019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