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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医科大学机关党委中心组2018年第三次理论学习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04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全省脱贫攻坚“七·一”表彰大会精神以及全省高等院校的建设工作专题研讨班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全面提升学校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根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学校党委的要求,经机关党委研究决定,中心组本年度进行第三次集中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一)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的讲话;

    (二)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三)中共贵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

    (四)全省高等院校党的建设工作专题研讨班精神;

    二、学习时间和地点

    (一)9月4日、5日自学;

    (二)9月5日撰写发言提纲;

    (三)9月6日(星期四)上午9:30在南校区知雨楼八楼会议室集中学习。

    三、参加人员

    1、机关党委委员、班子成员;

    2、机关党委各党支部书记;

    3、机关党委全体人员。

    四、学习要求

    1、机关党委委员、班子成员要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和高校使命作用、加强党的建设重要性紧迫性、坚持党的领导、改革发展、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抓好党建促改革发展,抓好党建促办学治校。

    2、机关党委委员、班子成员要围绕会议精神组织学习讨论,结合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科研等工作,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中心组会议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着力破解阻碍自身发展的瓶颈因素,找准定位,抓住机遇,进一步把学习引向深处、落到实处。

    3、中心发言控制在20分钟左右。党委中心组其他成员和发言代表谈心得体会,发言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

    4、参加学习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机关党委请假。机关党委负责此次学习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5、学习结束后,机关党委委员、班子成员的发言提纲、学习心得、读书笔记等学习资料于9月10日前交予机关党委办公室存档备案,并装入党委中心组成员个人学习档案。

    中共贵州医科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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