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
按照《关于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贵医党通〔2021〕27号)精神,结合机关党委实际工作,现将“两优一先”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十二届省委八次全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政治标准,坚持功绩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扎实做好表彰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工作。通过评选表彰,充分展示先进典型的精神风范,充分展示广大党组织和党员在教学、科研、学习、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大力弘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崇高品格,推动全校形成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人心、鼓舞士气;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创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的殷切嘱托,更加深切感恩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的特殊关爱、特别厚爱,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健康贵州建设战略任务落实,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加快“双一流”建设,开启“百年贵医”建设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1.评选范围: 机关党委所辖28个党支部
2.名额分配: 优秀共产党员28名
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
先进基层党组织9个
三、评选对象的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时刻豁得出来,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一流业绩、做出突出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四、评选办法
1.推荐。机关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根据评选条件及分配名额,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在本支部进行推荐。其中优秀党员(28名)各支部限报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与优秀共产党员人选不交叉,曾被表彰为全国和全省“两优一先”的(不包括全省脱贫攻坚“三优一先”表彰对象),不再纳入这次推荐范围,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评,如纳入推荐范围,要从严掌握;先进基层党组织(9个)在推荐工作中,要突出全省战贫战疫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党组织及支部标准化建设中的优秀支部。
2.考察。机关各党支部要按照“评选条件”认真进行评议和推荐,推荐人选要出具XX同志廉洁自律情况说明(附件1),同时派专人对推荐人选的个人档案尤其是入党材料进行审查,并填写机关第X党支部XX党员材料情况报告(附件2)。
3.推荐对象要填写贵州医科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附件3)、贵州医科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附件4)、贵州医科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附件5)以及推荐对象事迹材料(严格按字数要求,2000字左右)(一式3份),党支部和推荐的优秀个人的其他辅助材料,如获得相关荣誉等,也可一并提交,于4月16日16:00前报送至机关党委党建科,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2293334606@qq.com.
4.评选公示和呈报。机关党委汇总后由“两优一先”评选工作小组审阅评议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两优一先”评选工作小组讨论最终确定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名单,并与推荐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支部书记、党员以及群众代表进行谈话,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呈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五、相关要求
1.在党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各党支部酝酿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推荐名单要向全体党员通报,并在所在支部进行公示。
2.请机关各党支部务必于4月16日(本周五)16:00之前将拟推荐对象的相关表格(XX同志廉洁自律情况说明(附件1)、机关第X党支部XX党员材料情况报告(附件2)、贵州医科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附件3)、贵州医科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附件4) 、贵州医科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附件5) 、贵州医科大学“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对象汇总表(附件6))以及推荐对象事迹材料(严格按字数要求,2000字左右)(一式3份)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机关党委党建科。
六、有关要求
机关各党支部要全面考察拟表彰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推荐表彰。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代表性。严肃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考察公示呈报的,经查实后取消拟表彰对象资格;对在推荐考察公示呈报工作中有失职渎职以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联系人:龙晓闽
联系电话:13984162362
邮箱:2293334606@qq.com
附件:1.XX同志廉洁自律情况说明
2.机关第X党支部XX党员材料情况报告
3.贵州医科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4.贵州医科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5.贵州医科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6.贵州医科大学“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对象汇总表
中共贵州医科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