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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系列学习活动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20日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廉洁教育同向发力,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拧紧廉洁自律总开关,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理念。结合机关实际,现将相关学习内容上传到机关党委网站纪检工作栏,请各党支部认真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学习。

    一、学习内容

    1.在学深悟透中宣传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

    2.学习笔“纪”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

    3.学习笔“纪”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一);

    4.学习笔“纪”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二);

    5.学习笔“纪”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三);

    6.学习笔“纪”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四)

    7.学而时习之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

    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微讲座(第一讲 总则);

    9.《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微讲座(第二讲 政治纪律);

    10.泪目!别用“对不起”回报妈妈的爱;

    11.以案释纪丨莫做政治攀附“黄粱梦”;

    二、相关要求

    1.认真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不断提升党性意识、法纪意识、廉政意识。

    2.紧密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主动利用党员教育、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载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积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学习活动,确保学习有收获、见实效。

    3.各支部纪检委员做好学习情况统计,712之前将支部学习情况统计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交机关纪委办公室(云漫湖校区知雨楼920室)。



    中共贵州医科大学机关委员会      中共贵州医科大学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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