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
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相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党员干部赴观山湖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基地开展“学党纪 强作风”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7月8日(星期一)下午14:00
二、活动地点
观山湖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基地
三、参加人员
(一)机关各党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副书记);
(二)支部纪检委员(纪检工作负责人);
(三)机关党委、党委巡察办、机关纪委全体工作人员。
四、活动安排及其他要求
(一)2024年7月8日(星期一)下午12:40准时在云漫湖校区大礼堂前停车场集中统一乘车,前往贵州省观山湖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基地(活动结束后,统一乘车返回云漫湖校区)。
(二)请参加人员着浅色上衣、深色裤装,遵守时间和相关纪律要求,如因教学、医疗等重要工作任务不能参加,须提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三)请各支部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并于 7月4日(星期四)下午16:00 前将《参加“学党纪 强作风”警示教育活动人员回执》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联系人:周儒,联系电话:18286129290,邮箱:2579643201@qq.com。
(四)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期间,请遵守以下纪律要求:
1.警示教育活动中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秩序,不随意走动,不大声交谈;
2.参观人员不得携带手机与背包进入基地展厅,届时请放在交通车上有学校工作人员看管;
3.请勿将打火机、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危险品、饮料、食品等带入基地,在警示教育基地内请勿吸烟、乱扔杂物,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4.除指定人员外,其余人员在警示教育基地不得拍照或摄像。
附件:参加“学党纪 强作风”警示教育活动人员回执
贵州医科大学机关党委
2024年7月2日
附件:
参加“学党纪 强作风”警示教育活动人员回执
填表单位: 填表人:
序号 |
单位(部门) |
参加人员姓名 |
联系电话 |
活动结束后是否统一 乘车返回 |
备注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