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关于对新建党支部选举
党支部书记及党支部委员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机关党委《关于调整和新增党支部的通知》、《关于同意〈机关党委关于增加党支部的请示〉的批复》(贵医组复字[2014]11号)有关精神,请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贵阳医学院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有关精神,确定候选人,并于11月10日前上报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报校党委组织部批复。各党支部务必于11月29日前完成选举工作。
机关党委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